温州市驼王鞋业有限公司债权人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2017-7-11 15:00:18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2016)驼王破管字第20号
温州市驼王鞋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温州市驼王鞋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6月15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7年7月6日经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16)浙0302民破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本次分配为温州市陀王鞋业有限公司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确定于2017年7月21日实施,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委托承办银行分批汇入债权人的账户。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为人民币533,001.46元,其中:税款债权分配金额57,547.20元、普通债权分配金额475,454.26元。
对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份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温州市驼王鞋业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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