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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宏明阀门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18-10-30 9:09:11

 浙江宏明阀门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瑞安市人民法院于201761日作出(20170303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宏明阀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67日作出(2017030318号决定书,指定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浙江宏明阀门有限公司目前拖欠5名职工工资共计235917元,另有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已由税务部门统一申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181115日止。

序号

姓名

工资

说明

1

谭建荣

59938.00

拖欠2015年的工资

2

秦叙平

47107.00

3

高魏

71250.00

4

江泽文

50831.00

5

周鹏

6791.00

合计

235917.00

  

职工公示期间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若有其他职工债权,亦可向管理人申报。管理人联系方式:18969732068
  特此公示。

 

浙江宏明阀门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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