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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扬州市汇都家纺有限公司职工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2019-2-16 13:58:21

关于召开扬州市汇都家纺有限公司职工债

会议的通知

扬州市汇都家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都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汇都公司同意并申请,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2日作出(2017)苏10破申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汇都公司破产清算(预重整)。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5日作出(2018)苏10破1号决定书,指定扬州税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预重整)工作。

现经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定于2019年2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扬州税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破产一案职工债权人会议,就破产重整计划等事项进行表决,请扬州市汇都家纺有限公司职工债权人准时参加。

    参会人员需提交下列证件:

    1、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律师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

    特此通知。

 

                      扬州市汇都家纺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0一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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