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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告知函

    2022-2-23 9:57:31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告知函

泰顺国际大酒店破管字7号

2021年6月15日,泰顺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浙0329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陈炤、胡加正、郑长忠、郑忠静、叶闽江、周铉、夏国强、张德宇、胡秀丽、富方标、刘悦对被申请人泰顺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顺国际大酒店”)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年6月28日作出(2021)浙0329破2号决定书,指定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担任泰顺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泰顺国际大酒店破产清算工作,应债权人要求,管理人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泰顺国际大酒店账簿进行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补充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司情况

泰顺国际大酒店成立于2004年3月19日,企业登记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450万元,经营范围:住宿、美容美发、桑拿浴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零售;卡拉OK娱乐服务。

二、审计范围及资料

(一)因泰顺国际大酒店的财务账册资料较多,为节约审计费用,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拟对泰顺国际大酒店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的财务账册进行审计。

(二)本次审计提供资料如下:

1)债务人已移交的财务资料已初步整理、清点、排序,共46册(详见附件);

2)债务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访谈笔录以及债务人涉诉文书;

(3)银行流水。

二、审计要求

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会计记录进行检查,以及管理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审核程序,以便破产程序顺利推进,直至泰顺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解除管理人职务止。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查公司账簿,关注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实缴到位。

(二)核查公司账簿,关注重要的资产、负债形成时的真实性。

(三)核查公司账簿,关注重大费用的支出合理、合法性。

(四)根据核查账务情况、结合债权申报审核资料,发现债务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列示的行为。

(五)查找并提供管理人要求的相关诉讼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

(六)管理人委托的其他与财务、税务有关的事项。

(七)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以及相关的补充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应付款和对外应收款报告。

四、审计机构资质与条件

(一)必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具有会计师事务所须合法资质,具有丰富审计经验的优秀审计团队,且从事过破产清算案件审计业务。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材料

(一)报价函;

(二) 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审计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拟签字审计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五)以往审计破产业务业绩证明材料;

(六)其他材料。

六、报名方式

参聘审计机构应于2022年3月4日下午17时(以邮戳为准)前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投标文件,具体投标事项请咨询管理人。

七、选聘方式  

管理人将在报名日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资质、报价、破产业务业绩和工作时间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并报泰顺县人民法院决定备案。

八、注意事项

(一)参选审计机构在递交报价材料时,应将竞投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报价文件未加盖竞投单位印章;

2.报价文件的关键内容有涂改痕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最终选定的审计机构须在收到中选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逾期未签订委托协议,视为自行放弃该审计业务。

(四)最终选定的评估机构应于委托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派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对接,接管财务账册。

(五)审计费用作为破产费用优先偿付,在第一次分配时一次性支付。

九、联系人员

管理人:李阔律师;联系电话:18106765800;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8、9楼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特此告知!

 

 

泰顺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序号

项      目

数量

备注

1

泰顺国际大酒店总分类账2018

1

原件

2

泰顺国际大酒店明细账2018.1.1

1

原件

3

2018.1.1-1.27记账凭证

4

原件

4

2018.2.1-2.27记账凭证

2

原件

5

2018.3.1-4.31记账凭证

4

原件

6

2018.4.1-4.30记账凭证

4

原件

7

2018.5.1-5.30记账凭证

3

原件

8

2018.6.1-6.30记账凭证

4

原件

9

2018.7.1-7.27记账凭证

4

原件

10

2018.8.1-8.27记账凭证

4

原件

11

2018.9.1-9.30记账凭证

3

原件

12

2018.10.1-10.30记账凭证

2

原件

13

2018.11.1-11.24记账凭证

2

原件

14

2018.12.1-12.27记账凭证

3

原件

15

2019.1.1-1.30记账凭证

2

原件

16

2020.1.1-12.31记账凭证

3

原件

合计

46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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