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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光出席南京破产审判暨破产管理人业务培训班

    2018-6-13 11:18:52

   

近日,南京中院清算与破产庭、法官培训处会同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管理人协会在南京市委党校成功举办了破产审判暨破产管理人业务培训班,南京中院副院长姚志坚、市国资委副主任王浩康、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宣东、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万永松出席开班典礼,南京中院政治部主任刘从廷到会指导工作,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宣东做开班动员,南京市两级法院从事破产审判工作的一线法官和从事破产实务工作的管理人60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和管理人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在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南京市金陵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会成立以后举办的第一次大规模培训,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升破产法官的办案能力,进一步规范管理人的履职行为,切实提升破产审判和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南京中院、南京市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对培训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南京中院清算与破产庭、法官培训处、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精心组织,多次研究确定课程设置和授课内容,安排好各项会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课程内容紧紧围绕当前破产审判工作的形势任务、上级部署和突出问题,课程设置包括破产司法政策、破产审判机制、破产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等各个方面,培训内容涵盖政策解读、理论研讨、实务操作等各个领域。南京中院姚志坚副院长、南京市国资委王浩康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王欣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徐阳光副教授、省法院民二庭李荐审判长、南京中院清算与破产庭王静庭长、南京中院清算与破产庭荣艳法官、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名誉会长周光等围绕完善管理人制度、国有企业改革背景下“僵尸”企业处置、企业集团合并破产等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了授课。

    南京中院姚志坚副院长在培训班上作了题为《坚持市场化导向,完善管理人制度,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管理人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辅导报告。姚志坚副院长从按照专业化要求构建破产职业共同体、坚持市场导向完善破产人管理制度、在破产实践中更好发挥破产管理人的职能作用三个方面,对管理人加强团队建设、服务经济大局提出了具体要求。

    南京市国资委王浩康副主任在培训班上作辅导报告。王浩康副主任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历史回顾、南京市国有企业发展现状、加快企业清退和完善配套政策等四个方面,介绍了南京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帮助参训人员了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增强做好破产审判与破产管理业务的信心和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五工作组中国代表团成员王欣新,以《企业集团合并破产问题》为题,阐述了企业集团合并破产中的法律问题与理论思考。王欣新教授介绍了关联企业在破产程序中的实质合并和程序合并两种情况,重点介绍了可以适用实质合并的四个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阳光为培训班授课,讲解破产管理人制度。徐阳光副教授介绍了《企业破产法》的立法背景和经历,并着重从管理人制度内容和管理人制度法律条款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提出从主体市场化、履职的市场化、报酬的市场化和评价的市场化四个方面实现管理人市场化。

    江苏高院民二庭李荐审判长就江苏高院破产案件审理指南进行释解辅导。李荐法官强调清算与破产案件审理要贯彻积极依法受理、债权人自治、债权平等、集体清偿、依法审理等5个基本理念,讲解了清算与破产案件审理的质、效统一的目标要求,结合法律和案例对案件受理、管理人、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权申报、破产债权及清偿顺序、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重整和解、破产清算、法律责任等十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具体阐释。

    南京中院清算与破产庭王静庭长就破产案件繁简分流为培训班作专题辅导。王静庭长首先介绍了南京法院近几年破产案件大幅增长的总体态势,结合具有全国影响的典型案例阐述了南京破产审判的经验。王静庭长在授课中,重点结合去年制定的《南京法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意见》,从破产案件类型的识别标准、审判组织、审理规则、审理期限、送达方式、与执行程序的运用及衔接、审判工作量的合理评估及激励、管理人的选任与监管、防范打击逃废债等九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讲解辅导。

    南京中院清算与破产庭荣艳法官为培训班作了题为《破产审判若干实务问题解析》的专题辅导。她在讲课中梳理了当前南京破产审判和破产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典型问题,从审判实务、管理人履职、法院与管理人之间的关系和界限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依据法律和审判要求统一认识,统一操作方法,统一审判尺度,帮助参训人员提升破产审判和破产管理的能力水平。

    温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名誉会长周光为培训班作学习辅导。周光在辅导中结合大量的案例从工作转型、角色定位、债权人会议主席和债委会、债权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投资人的引进、抓大放小的工作方法、创新与担当、讲究效率杜绝按部就班、风险防范、对管理人工作的一些想法等十个方面,介绍了经验和体会。

    600余名学员热情高涨、反响热烈,克服恶劣暴雪天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对本次培训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通过本次培训,参会人员开阔了视野、更新了理念、提升了能力,对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的最新精神有了更加全面的理解,对如何顺应破产审判形势任务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有了准确的定位,也对如何立足破产审判实践提升业务能力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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