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胜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邀请函
2022-10-21 15:10:04
天胜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邀请函
各社会中介机构:
永嘉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18日裁定受理天胜阀门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为天胜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需要遴选审计机构。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现向符合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审计机构遴选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公开发送本次选任邀请函:
一、公司情况
天胜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16日,法定代表人吴胜俊,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4704356611L,经营期限:1999/03/16至长期,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阀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天胜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
二、审计涉及的财务资料
天胜公司已移交的2020年1月至2022年9月账册及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
三、审计要求
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会计记录进行检查,以及管理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审核程序,以便破产程序顺利推进,直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解除管理人职务止。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查公司账簿,关注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实缴到位。
(二)核查公司账簿,关注重要的资产、负债形成时的真实性。
(三)核查公司账簿,关注重大费用的支出合理、合法性。
(四)根据核查账务情况、结合债权申报审核资料,发现债务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列示的行为。
(五)查找并提供管理人要求的相关诉讼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
(六)管理人委托的其他与财务、税务有关的事项。
(七)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以及相关的补充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应付款和对外应收款报告。
四、审计机构资质与条件
(一)必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具有会计师事务所须合法资质,具有丰富审计经验的优秀审计团队,且从事过破产清算案件审计业务;
(四)须在温州破产管理人协会备案;
(五)其他条件。
五、报价材料
(一)报价函(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审计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拟签字审计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五)以往审计破产业务业绩证明材料;
(六)其他材料。
六、报名方式
参聘审计机构应于2022年10月25日下午17时(以邮戳为准)前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投标文件,具体投标事项请咨询管理人。
七、选聘方式
管理人将在报名日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资质、报价、破产业务业绩和工作时间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
八、注意事项
(一)参选审计机构在递交报价材料时,应将竞投报价文件密封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报价文件未加盖竞投单位印章;
2.报价文件的关键内容有涂改痕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最终选定的审计机构须在收到中选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逾期未签订委托协议,视为自行放弃该审计业务。
(四)最终选定的评估机构应于委托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派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对接,接管财务账册。
(五)审计费用作为破产费用,由管理人在适当的时候支付。
九、联系人员
管理人:陈女士15988720710;投标材料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新益大厦A幢801室。
特此告知
天胜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20日
天胜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专项审计
报 价 函
项目名称 |
报价金额 |
天胜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专项审计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
注:本次审计范围为2020年1月至2022年9月期间的财务账册。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审计机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