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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召开

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16-8-14 15:23:21

 

  2016年8月13日-14日,第七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本届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共同主办。论坛主题包括“僵尸企业”处置与破产法实施、企业挽救制度、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制度、破产法其他问题等四个议题。
  温州市人大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叶建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副院长潘光林,民六庭庭长方飞潮,副庭长叶希希,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项军权,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光(温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名誉会长),陈炯然,万里,浙江天原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陈克征,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周辰,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江丁库,戴元斌等温州市政府、温州中院、温州地区管理人共13人参加此次论坛。
  本次论坛分为开幕式、大会主题发言、分论坛研讨、开放式交流、闭幕式等环节,共吸引来自法院系统、政府部门、高校和研究机构、金融机构和企业、律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咨询顾问公司、出版传媒界等750余名嘉宾参与本次论坛。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在大会主题发言环节做题目为“关于温州地区企业破产重整司法保护的调研报告”的演讲。徐建新指出,在2011年下半年,温州爆发了民间借贷的局部金融风波,之后温州的民营企业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温州两级法院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去产能、去库存,促升级的工作主题,推动企业破产审理方式改革,创出了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差异化处置,机制化推进的破产审判制度。近年来,温州法院建立了一支专业化的审判法官队伍,成立了温州市的破产管理人协会,推动解决了破产案件启动难的问题,推行破产简易审理念,推动解决破产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问题、企业破产的税收问题、银行债权人的表决权问题以及抵押物处置等问题。


  分论坛讨论环节,温州天原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陈克征在主题为“僵尸企业处置与破产法实施”的第一分论坛作为点评嘉宾,听取嘉宾主题发言后并做点评。


  温州市人大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叶建平在主题为“企业挽救制度”的第二份论坛,做题目为“论‘价值思维’和‘无害准则’在重整中的适用”的主题发言,并接受专家点评。


  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项军权在主题为“破产法其他问题”的第四分论坛,做题目为“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建立对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的作用”的主题发言,并听取专家点评。


 

  此次论坛与会嘉宾的主题论文已汇编成册—《第七届中国破产论坛论文集》(上下册),温州地区管理人共发表7篇破产主题论文:
1、《破产程序在处置僵尸企业中实施的问题及建议》,温州天原会计师事务所:陈克征。详见上册p129
2、《目前我国僵尸企业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江丁库、戴元斌。
3、《“僵尸企业”司法重整可行性条件分析》,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周光、陈炯然。
4、《探索施工型建筑企业的不死之路——论出售式重整在施工型建筑企业重整中的适用》,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姜周辰、孙露露。
5、《浅谈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建立对完善管理人制度的作用》,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项军权。
6、《骗取出口退税罪追缴赃款是否属于破产企业优先债权》,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万里。
7、《论破产法上债权人委员会的地位—以温州海鹤药业公司重整案件为例》。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陈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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