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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顺利召开

    2017-6-7 14:48:12

63日至4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在京召开,主题为企业破产法的总结与展望。全国破产法理论界与实务界、法院系统和管理人系统、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80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与会代表围绕破产法实施中的申请与受理问题、管理人制度、重整制度、债务人财产制度、破产债权与债权人会议制度、个人破产立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应邀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杜万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化解产能过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在处置“僵尸企业”、化解过剩产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司法部门要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更多的条件。值此企业破产法实施十周年之际,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以总结与展望为题,回顾十年来企业破产法之历程和经验,共同展望企业破产拯救和市场有序退出的美好的未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今后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至少应该重点关注以下四个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破产程序的启动机制,解决破产立案难的问题。二是要进一步推行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把执行转破产这项工作再深入扎实地推进下去。三是进一步加大破产审判机构的专业化和破产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四是要建立和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


温州市破产协会名誉会长周光,浙江光正大律师律师事务所邹永迪律师、范丰盛律师应邀参加本次会议。


周光会长在本次论坛第三分论坛——“债务人财产与破产债权制度”担任评议嘉宾,对《论破产定金债权》和《海商法与破产法的冲突与弥合——兼论航运、造船企业破产特殊适用规则的必要性》两篇文章进行了评议。

周光、邹永迪、范丰盛撰写的《破产重整中战略投资人引入时机的分析》入选了本次论坛的《论文集》,同时,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和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经办的中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2016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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