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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山东破产法论坛顺利召开

    2017-5-18 14:56:27

5月13-14日,第三届山东破产法论坛于在青岛黄海饭店召开。本次论坛由山东省法学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山东省银行业协会、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青岛大学法学院、山东华信清算重组集团有限公司协办。论坛以“关于执转破理论与实务探讨”为主题,邀请了省内外的专家、学者、法官、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近500人,共同研究探讨执行转破产程序中的理论创新,积极探索有益的司法实践。

 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项军权,名誉会长周光代表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作为特邀嘉宾出席本届论坛。温州地区参加论坛代表还包括瑞安市人民法院院长鞠海亭,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蔡雄强,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项若非律师等人。

 项军权、鞠海亭、蔡雄强分别在论坛上作主题发言。

(图为温州地区参会人员合影)

论坛专题发言单元——执行转破产中的问题和建议单元中,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项军权发表了由他和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项若非律师联合编写的参会论文——《温州“执转破”现状及管理人应对措施》。军权在发言中向大家介绍了近几年温州市破产案件数量的增长态势,以及其中执转破案件的占比,反映出执转破制度的逐渐完善,介绍温州市在执转破工作中的具体做法以及相关规定,反映了温州市对执转破制度的积极探索。最后分析执转破对温州市管理人的影响以及管理人的对策,其中温州市政府对于“无产可破”案件提供的财政补贴有效保障了管理人的基本工作,提高了管理人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破产管理人网顾问徐阳光,在此单元作执行与破产之功能界分与制度衔接专题发言。徐阳光指出执行程序建立在债务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基础上,贯彻普通债权“先到先得”的清偿原则;破产程序建立在债务人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基础上,贯彻普通债权平等受偿原则。执行与破产的衔接发生在债务人无(足额)财产可供清偿的时候,债务清偿原则亦随之发生转化。徐教授提出,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制度的落实,根本目的不在于解决“执行难”问题,也不是以推动破产审判为目标,而是在于正确界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制度功能,理顺民事执行制度与破产法律制度之间的逻辑关系,循此原理,方可解释执行转破产程序中的诸多疑难问题。

 论坛专题发言——执行转破产的实践与经验单元中,瑞安市人民法院院长鞠海亭,瓯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蔡雄强,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破产管理人网顾问吴长波分别作专题发言。


 鞠海亭介绍了瑞安法院执行破产的司法实践与探索。他表示瑞安法院2016年以来审理执行移送破产案件成绩突出,执行移送破产案件48件,涉及执行案件825件,涉执行标的23.82亿元,促成一大批程序终结案件得以退出执行程序,并通过破产程序,将这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盘活闲置资产,实现腾笼换鸟。鞠院长介绍了瑞安法院执破衔接工作经验,一是提高重要认识,整合审判资源,凝聚合力,强化基础保障;二是借助破产审判的优势机制,针对性地解决个案执行难问题,明确执转破的实务适用范围;三是明确启动条件,及时征询意见,明晰内部流转,细化标准,规范移送流程;四是争取外部支持,强化内部协作,加强法银对接,密切配合,顺畅执破衔接;五是对接网拍机制,强化报酬激励,完善机制,提升处置效率;六是活用调解,争取审判实效。


 雄强以执破衔接工作的司法实践与思考角度,回顾了几年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近几年来,瓯海区法院抓住时机宣传破产审判,主动为政府处置危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僵尸企业”走申请破产之路。首例执破衔接案件重整成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为法院执破衔接工作带来了良好的开端。由法院执行和破产审判部门共同探讨制定了执破衔接工作的规范文件,实现执破衔接常态化。为努力探索推进执破衔接工作方法,瓯海区法院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内部外部相结合,二是理念制度相结合,三是查控分析相结合,四是重整清算相结合。最后,蔡院长针对司法实践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转变观念、立审执破兼顾、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等有建设性的建议。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吴长波,在此单元作执行不能转破产法律问题研究的发言。长波指出,在当前执转破的困境下,需要构建一套包含执转破程序的适用对象、启动主体、管辖法院、两大程序衔接等完整的制度体系。对于司法实践中出现当事人不主动或消极拒绝申请,法院依职权启动的情形,吴教授建议法院应在移送破产程序前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将移送原因、具体安排告知当事人,依法保障当事人享有的异议权。同时,法院应保证在整个执转破程序中当事人获取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与真实性。为调动债权人申请破产的积极性,吴教授建议建立破产费用援用保障机制,通过筹措政府维稳基金等方式建立地方援助资金,以及鼓励利害关系人垫付费用等。


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副会长杜少琴在闭幕式上表示,本次论坛邀请的各位嘉宾都是在国内企业破产领域内有影响的法院领导、专家学者,这标志着山东破产法论坛已经成为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学术、实务交流平台。主旨演讲中,最高院王富博审判长从理论层面阐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理解与适用,蒋太仁庭长、肖彬副庭长从省高级法院的角度,介绍了法院在执转破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进一步的探索。专题发言阶段,来自各地法院的实务专家们从实践角度向我们阐述了如何高效推进“执转破”工作,交流分享了“执转破”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各项建议。今后继续借助这一平台,致力于破产法领域的重大理论与实务的研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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